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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练员考核制度/Group survey

考核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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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练员定期考核制度


为提高本校教练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,加强安全责任感,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,精心服务每位学员、杜绝投诉,做到遵章守纪、文明执教,杜绝服务投诉事件发生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本校的驾驶培训教练员,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考核,取得资质,并办理相应证件,与驾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后,方可从事教学活动。
二、服从管理,顾全大局,团结友爱,以校为家,维护驾校的集体荣誉。
三、作风正派,文明教学,严格按教学计划施教,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。对学员高度负责,竭诚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,积极提高培训质量。
四、教学时要着装整齐,佩戴胸卡及教练证,训练时不准擅离职守。如果发现学员独自练车,教练员脱岗现象,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,第二次发现扣发当月安全奖。如在教练离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,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教练员安全责。
五、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向学员乱收费或变相收费,包括吃、拿、卡、要等违纪现象,一旦发现将从严处罚。
六、驾校将教练员向社会和学员承诺内容张榜公布于众,并设立举报电话与举报信箱,举报信箱定期开启,举报电话0556-6567160,根据举报情况,对被举报人员的不法行为进行调查,查证属实后作相应处理,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停职直至开除处分。
七、驾校专职机构人员平时加强督查,每月底总结评比考核。轻微违规违纪批评教育,按驾校《考评制度》处理,严重违纪行为停训、待岗、直至辞退,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。
八、驾校根据教练员诚信考核结果和培训质量排行,每月评选“星级教练员”若干名,按《考评制度》的规定奖励加分,年终综合考评优秀者,评为“金牌教练员”,并作为晋级加薪的依据。


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制度

为加强对本校教练员的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引导驾驶培训学员选择服务好、技能高的教练员,建立教练员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,以便全面提升教练员教学水平、更好地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 对教练员以下方面进行考核:
1、 遵守法律法规;
2、 培训学员科目的一次考试合格率,学员满意度;
3、 有无索取、收受学员财物,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记录;
4、 有无运管部门违章处理记录和公安车管部门有关违规通报记录;
5、 有无教学、行车责任事故;
6、 三年内毕业学员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有无培训责任。
二、 凡连续三次在排行榜排名末位、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,将按有关规定暂时待岗停训,经待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,并记入个人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。经待岗再培训仍不合格的,予以辞退。
三、 驾校每季度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、教学水平、学员满意度、安全教学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,设立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,定期向社会公示。